问题编号:[130264]
问题标题:关于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的处理
问题内容:我司是生产牵引车的企业,有一客户要求用指定的发动机试制一台牵引车,于是在09年按进料加工的方式进口了一台指定的发动机(从上海海关进),但后来此项目一直没有实施。经与客户协商,今年6月,客户要求将此台发动机退至无锡保税区,货物退运后,无锡海关将进口时用的海关单原件收回,只退了一份原件复印件(上面加盖了无锡海关的条形章) 现在的问题是:我在本地海关(江苏靖江)核销手册时,本地海关一定要求我司提供原进口报关单原件,但此原件已被无锡海关收去!现在由于缺进口报关单原件,导致手册无法核销!现在本地海关和无锡海关都不肯作出让步,请问老师这怎么处理?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理论上,原进口报关单核销联,在办理退运时海关是不能收的,一般海关应该留复印件或其他联,退回核销联,否则手册核销没法解决。由于涉及江苏省内两个海关,建议向南京海关咨询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