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535]
问题标题:如何享有秘鲁鱼油协定关税
问题内容:我司进期从秘鲁进口了一批鱼油,清关时向海关提供了秘鲁原产地证(格式和中秘协定要求的一致),但是征税时仍然按照12%征收,并没有按协定关税的10.5%。 我想知道如何才可以享有协定关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清关前还要办理哪些手续?十分感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秘鲁并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填制报关单,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12”。 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秘鲁并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6号公布)的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如你司进口商品属于该协定项下的税目商品,且按上述填制报关单,按规定提交了合乎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仍然出现未享受优惠关税税率的话,请与现场进口科联系。或向0532-82955522提供报关单号以便海关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