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4138]
问题标题:如何交关税
问题内容:企业与外商在9月份签定的中碳锰铁,合同最为700吨,交货期为10-12月份,合同定价为FOB:USD 2090元,临出口交最后一批货200吨通关时,海关要求按照海关总署提供的参考价格提价报关,并缴纳关税,如按海关总署规定价格提高价格通关,企业将多付出很多税款,亏损很大一部份,明天是信用证最后一天,真难呀。拿出一个精确的参考价格吧,都影响到正常的出口贸易了。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按照《海关法》有关规定,海关有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权利,进出口企业有如实向海关申报的义务。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如出口货物的申报价格低于价格风险参数时,海关应按规定进行重点审核,并提出价格质疑,要求企业进行解释。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解释或无法解释价格偏低原因的,海关经与企业进行价格磋商后,可依法使用相应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因此,当出口货物的申报价格低于海关价格风险参数时,企业应向海关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海关经审核无误后,可使用成交价格方式,按照申报价格确定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