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926]
问题标题: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与备案金额不符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 您好!最近看到海关的最新提示:从2010年9月1日起,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与备案金额不符时,需申请手册变更,否则在手册核销时送交辑私处理。 我司是中山的一家日资企业,年均在执手册有30多本,进出口料件近千种。我司之前备案手册金额是以当月价格为依据备案的,但因手册有效期(加延期)可达1年多,期间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价格或多或少变动,同一手册相同料件不同批次进出口的金额也不同,我司按实际价格申报进出口的。请问: 1、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与备案金额不符是否允许有一定的偏差范围?进口和出口也一样要求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与备案金额相符吗? 2、因同一手册相同料件在不同批次进出口,申请金额(单价)通常会有浮动,是要求在每批次进出口前申请手册变更?还是在该手册停止进出口前根据实际进出口平均单价变更手册单价? 3、我司是B类企业,且主要生产原料涉及限制类商品,需交台帐保证金,如此频繁变更手册金额引起台帐保证金也要变更,会严重影响我司的进出口业务时间,请建议我司该如何处理?上述疑问,恳请尽快回复,感激不尽!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 手册实际进口或出口金额均不能超出备案金额;2.对确属因实际成交价格与备案价格差异造成超备案金额的手册,企业应在手册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备案金额变更手续后方予核销,可以不必在每批次进出口前变更;3.在新手册备案时,请你司如实申报进出口价格,如实际进出口时确有波动,请按实际申报价格,允许与备案价格有差异,但对超备案金额的,应在手册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备案金额变更手续后,才能向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