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3160]
问题标题:赔货的手续
问题内容:我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到日本,以收汇,且已核销。最近接到对方联系,表示该批货物中有部分不良品,并且不愿意退货。我公司可以以金额为0的报关单再次出口给日本吗?还是需要要求对方先退货,我方再办理出口手续。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您好!如果原出口货物不退运的话,可以按“一般贸易”或“其他进出口免费”申报出口,货值数量都必须据实申报,不能按“0”金额申报。如果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则免费补偿货物可按“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