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免税设备结转
问题标题:免税设备结转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 我之前向您请教过免税设备的事宜问题编号:99093,很感谢您的详细解答。 现又出现了3个问题,需要您的解答: 1.监管期内免税设备结转,双方海关同意结转后,根据HS涉及到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结转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在向海关进行进口和出口报关时是否需要提供? 2.监管期内免税设备结转,双方海关同意结转后,根据HS涉及到自动进口许可证,在转入方进行进口报关申报时,是否需要提供? 3..监管期内免税设备结转,双方海关同意结转后,进出口报关手续能否在转出方海关全部处理。还是转出方海关只能办出口报关,转入方海关只能办进口报关?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现答复您的问题如下:问题1:如转入与转出企业同样享受减免税待遇的,且减免税设备是在监管期内结转,则无需办理《入境货物通关单》问题2: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进口或者投资额内生产自用的,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规定,转出、转入减免税货物的申请人应当分别向各自的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的出口、进口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