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3818]
问题标题:进料加工料件做出境维修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司以进料对口方式进口了一批料件,其中一款料件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使用 ,需要返回国外供应商处进行维修。我司和国外签订了一份修理协议,有维修费产生的。如果将料件报出口出去,是报“修理物品”还是“进料料件退换”,修理费如何报关单呢。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按目前的加工贸易管理规定,只能以“进料料件退换”的方式报关出口,修理完毕后,再以“进料料件退换”的方式报关进口。金额需一致,修理费用无法在报关单上解决。若以“修理物品”报关,则脱离了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不属于手册管理范畴。若要收修理费,首先需要将这批料件解除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