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6907]
报关员教材问题标题:进口金额与手册金额不一致
问题内容:海关领导 我们企业今年分别从韩国 越南进口面料 由于运输方式不同或各国牌价变化问题造成报关成交金额比初期进料手册备案金额多了15%(数量完全一致,单价有出入),根据总署168号令第十八条“加工贸易货物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 经营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这里的有效期是指手册有交期还是什么?如果我手册已经出口完毕 又没有超出手册有效期这样手册还能变更进口备案单价吗?如果变更不了请问如何核销,或接受怎样的处罚?处罚有依据吗?请老谋深算给予明确答案 不胜感激!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这个有效期是指手册有效期。该规定要求企业合同(包括价格)发生变更应当办理手册变更手续。目前在手册有效期内,凭商务主管部门的变更批件,可以办理手册变更手续。海关工作人员按国家法律依法行政,不是老谋深算,请注意文明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