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167]
问题标题:关于企业注销的办理
报关员问题内容:海关老师,你好!因我司经营出现问题,现准备在7月份结束营业(关闭),请问公司应该如何办理注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请指导一下,谢谢!(备注:公司所属是珠海保税区)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 您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时应向注册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注销海关注册登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3、提前终止协议、提前解散的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供商务部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企业提前终止协议(合同)、提前解散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指复印件,海关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注册地海关在受理企业注销申请后,将会进一步核实申请注销企业在海关是否存在仍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业务,如有,待申请注册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方能注销;如无,将予以办理注销手续。 珠海地区受理部门:拱北海关企业管理处注册管理科,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酒店拱北海关会议中心6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756-8164501,816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