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6438]
问题标题:关于深加工结转进口货物涉及反倾销税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 我公司从国内一家企业深加工结转进口一批不锈钢,因生产需要需办理内销,请问,内销时间需要征收反倾销税吗?(此货物涉及反倾销税) 但转出公司无法办理原产地证书,且此货物为国内企业生产,请问此种情况应该还如何办理。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Zhijungao: 您好!根据《关于执行反倾销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第四条“进口经营单位在加工贸易保税进口与被诉倾销产品相同的货物时,也应向海关提交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有关单证。对不能提交有关单证或进口达成价格承诺协议的公司被诉倾销产品的价格低于协议参考价格,海关认定应征收反倾销税或现金保证金的,在产品因故内销时海关按审定的原进口料件的价格征收反倾销税或现金保证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第十三条“属于加征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或者报复性关税(以下统称特别关税)的,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边角料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免于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二)副产品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按照规定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三)剩余料件、残次品对应进口料件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按照规定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如失去原使用价值的,其对应进口料件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免于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因其他经海关审核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其对应进口料件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按照规定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所以,原进口料件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按照规定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