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8004]
问题标题: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期如何计算
问题内容:你好!依照海关法,减免税进口的货物有一定时间的监管期,比如船舶是八年。我想问一下,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的监管期如何计算。一是2000年经营性租赁进口的船舶,按租赁贸易和国批减免的方式报关进口,租期六年,租期结束后在2006年转一般贸易买断,所以在2006年按一般贸易和国批减免的方式又报了一次关,那么此船舶八年的监管期是从2000年起计呢,还是从2006年起计呢?另一种特殊情况是,2002年以融资性租赁进口的船舶,也是有减免税的,在2009年缴清了所有的本金和利息,也完成了所有的报关手续,那么此船舶八年的监管期是从2002起计呢,还是从2009起计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carlyang: 根据规定,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年限为:船舶8年。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船舶的减免税政策比较特殊,由于不了解贵司进口的船舶享受的是何种税收优惠政策,请持相关单证向主管海关(原减免税审批海关)咨询上述监管期的计算问题。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