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214]
问题标题:经营性租赁的减免税飞机留购,如何计算监管期?
问题内容:你好!我公司在2002年3月经营性租赁一架飞机,按署税发[2004]352号文,以国批减免的征免方式报关进口。租期八年。在2010年3月租期结束后,我公司留购此架飞机,所以在2010年3月申报了一份租赁转一般贸易的报关单,征免性质也是国批减免。因为减免税飞机有八年的监管期,我们这架飞机实物进口在2002年,是不是可以说已经超过监管期了?还需要办理解除监管的手续吗?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原则是从产权的转移开始计算的,贵司的情况应该是从2010年3月开始才真正拥有此架飞机的产权的。之前的监管只是对贵司是否自己使用飞机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