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823]
问题标题:不作价设备进口
问题内容:尊敬的领导: 您好! 请问不作价设备手册申办的进口设备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全部进口的话,是否需要办理手册变更.如果需要变更怎么办理?如果不需变更,手册到期时是否可以正常核销? 例:A设备的手册申请量是10台,但是现在外方只能免费提供5台.其余5台双方商定不再提供,因为是来料加工生产用,按外方的现在的要货计划只提供5台也可以满足生产. 恳请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是5年,为方便企业办理手册核销以及解除手册监管的手续,通常手册有效期与设备进口期限是存在对应关系的,所以你司所述情况需要变更,请到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