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杭州海关:关于不作价设备的疑问[124295]

杭州海关:关于不作价设备的疑问[124295]

问题编号:[124295]

问题标题:关于不作价设备的疑问

问题内容:我公司于2005年10月份向海关申请一本不作价设备手册,主要进口模具,今年的10月份到期,因日本本社计划变更,所以不作价模具从2005年到2008年都有陆续进口,我想请问:1、该手册在没有到期前还能继续进口吗?2、原来进口的模具如果手册到期后还在海关监管期内,该如何处理?3、以后通过不作价设备手册进口的设备需要交纳相应的增值税吗?如需征收,是否可以退回?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外贸知识

答:你好!1、在手册有效期内可按备案内容执行。2、企业应及时向海关报核到期手册。3、不作价设备进口时需缴纳增值税。已交增值税是否可退回请咨询国税部门。


上一篇:广州海关:出料加工[124135]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