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4135]
问题标题:出料加工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现在广州关区办理出料加工业务需要事先向商务部或其授权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吗? 在海关业务咨询答复中发现上海关区是不需要的,直接至海关办理备案,答复的日期是2010-5-17.
外贸知识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ROCACHINA: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8号)规定,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出料加工,原则上不改变愿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对完全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的,不属出料加工,应按一般贸易货物办理进出口手续。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