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5720]
问题标题: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转为进料加工国内采购料件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在1个月前在一般贸易项下征税进口一批货物。现拟将该批货物作为另一笔进料加工业务的国内采购料件,以期享受退税,是否可行? 若可行,是否根据原进口环节增值税为税基计算退税? 希不吝指教为盼!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北京报关员考试答:你公司所提的问题涉及国税退税,据了解,这种做法不可行。因为一般贸易货物未在手册中备案,也未向国税部门办理过退税登记。而且进料加工的退税公式极其复杂,具体请咨询国税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