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303]
问题标题:关于铁路机车的归类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你好: 我公司是生产铁路机车后边的挂车(即车头以外的部分)及部件的,现有三个个问题请帮助解答。形象点可以参照“大窑湾运输集装箱用的火车头后边挂的平板车。 第一个:这部分挂车如何归类? 第二个:如果生产的挂车“一组有5节”,那么在确认单位的时候是“一组为一辆”还是“1节为一辆”? 第三个:如果挂车没有装轮对(即轱辘),出口时应如何归类? 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报关员考试答:铁道用挂车(货车)应归入税目86.06,具体商品编码请根据其具体用途、结构等参照《税则》自行确定。铁道用货车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若进出口时已经构成了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则应按照完整品或制成品进行归类。否则,应按照其专用零件归入税目86.07。本答复仅作参考,商品归类应根据进出口实际报验状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