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黄埔海关:外资设备物品--理解[123347]

黄埔海关:外资设备物品--理解[123347]

问题编号:[123347]

问题标题:外资设备物品--理解

问题内容:您好!在海关法规司编制的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HS编码书)中,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的解释中,表述到:以下情况不适用外资设备物品监管方式:鼓励类和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研发中心、先进技术性和产品出口型外资企业、企业自有资金,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设备进行更新维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技术、配件、备件,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请问:1)以上表述我理解不透,以上顿号隔开的各种情况都是独立的条件是吗?比如我是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那我进口设备都只能用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吗?假如我的鼓励项目在海关进行了免税备案,在免税额度充足的情况下,进口生产项目的设备,申请了免表,那么我在进口报关时申报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征免性质"鼓励项目",征免"全免"吗?请帮助我理解以上表述,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是指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等,而投资总额以外即企业自有资金进口的自用设备等则不适用。

上一篇:上海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进料加工后,成品进行一般贸易交易,如何征税

下一篇:上海海关:电脑布控的时候被查,根据报关单编号就不能查到是否进行过查验吗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