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3348]
问题标题:设备能否免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为区外的外商独资企业,属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项目,商务主管部门的项目确认书上的项目内容为"精密数控加工用高速超硬刀具",该项目在海关已进行减免税备案,并且免税额度充足。我司主要生产专用于数控机床的一种精密刀具,为配合客户的不同需求,我司会自行设计刀具,并将新设计的刀具样品寄到国外总部进行试验,就是将该刀具样品置于数控机床上进行真机演练,检验其使用效果后,我司才将该刀具量产交付给客户。由于我司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了及时反映市场,第一时间量产,我司准备进口一台该数控机床,用于对我司新设计刀具的检测试用,数控机床HS编码8465950000,请问这1台数控机床的进口,我司能否使用该项目的免税额度做免税进口呢?感谢
来源:报关员培训网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现行政策,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项目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据此,你公司拟进口的归入84659500的数控机床,如在《项目确认书》随附的《进口设备清单》中有列名,且设备进口后仅用于"精密数控加工用高速超硬刀具"项目项下最终产品-刀具的检测,可免征关税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