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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不作价设备[117155]

问题编号:[117155]

问题标题:不作价设备

问题内容: 我司现有不作价手册,拟进口旧设备-电脑针织横机,商品编码:84472020,旧设备在《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内,根据商务部、海关、商检2008年7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七章附则第二条: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除旧加工设备需要办理入境检验检疫手续外,免于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是不是不用办理《进口许可证》?还是根据商务部、海关、商检2008年37号《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需办理《进口许可证》。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你好,依据商务部、海关、商检2008年7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执行,无需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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