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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软件产品分类[117739]

问题编号:[117739]

问题标题:软件产品分类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请问:对外出口自行生产开发的网洛游戏使用权,可以算作软件出口吗?应该分类到那个商品类别项下?可以享受免增值税的政策吗?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您所指的网络游戏使用权,有实物载体吗?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的监管对象范畴限定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如果仅为虚拟商品,不伴随实物进出境的话,不属于海关监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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