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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于新办理公司海关注册登记证书事宜[114029]
问题编号:[114029]
问题标题:关于新办理公司海关注册登记证书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现在增加了进出口贸易这一范围,现要着手办理海关注册登记证书,请问我们公司应准备好哪些材料前去办理,办理地点在哪里???谢谢!!那个电话82932876一直没人接听和82932878一直都打不通,希望您在这里给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应向所在地海关企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递交单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递交);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9)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办理地点在新疆路16号,大港海关企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