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5560]
问题标题:投资额内已解除监管的设备需出口维修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为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于投资额内进口的几台设备,这几台设备已解除海关监管了,但是现在因为设备有一些零部件坏了,需退运出口给原发货人维修,维修后会再运回来工厂。请问这种情况,可否退运维修后再进口?出口及进口是否需交纳税金?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这种情况可以按出境修理物品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8号)文件对修理物品都有明确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保修期内不再对修理费计征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