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关于旧零件出口手续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注册于外高桥报税区的贸易公司。现有一批非保税的旧零件想要出口到我们日本总公司。因为是从客户那边拿来的使用过的零件,所以没有进口的手续单证可以提供。咨询了区内和区外的报关公司,均被告知旧零件无法出口。首先请问象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出口(个人认为应该可以的),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如何操作?其次如果不可以的话有没有相关文件可以提供参考。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请参考《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按照商品的HS查找及相对应的监管或限制条件,根据条件要求向有关发证部门办理监管证件,之后随报关单、发票、合同、装箱单等资料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