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余料结转有关问题
问题编号:[106996]
问题标题:余料结转有关问题
问题内容:现有三个余料结转的问题请教如下:
1、我公司有本无纸化手册,由于未能在原有效期内出口完毕,剩余料件办理了余料结转,在核销录入时,进口金额和出口金额需要将余料结转部分扣除吗?还是余料结转金额加在出口金额中?
2、海关对余料结转数量有无限制,比如要占总的进口料件数量的百分之多少,一本手册,已经进齐,成品一点也没出口,但快到期了,全部进口料件可以办理余料结转吗?
3、一项进口料件,价格发生过一次变化,请问可以以变化后的价格结转吗?还是必须以两种单价来结转?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
1.你司在填写核销报告时请按主管海关加工贸易核销部门的要求填报。
2.须根据企业及商品的风险情况确定。
3.结转时,请按实际情况向海关申报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