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关于来料加工
问题编号:[104331]
问题标题:关于来料加工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是俄罗斯化工厂,现在我们想寻找中国工厂帮我们进行化工废料的再加工,所出成品再出口给我们。在网上查到这个应该是属于来料加工类贸易,现在想请问下,
1.来料加工办理的海关流程是什么?
2.俄方工厂在此需要出具哪些材料证明?
3.若是中国进行再加工的厂家无进出口权,可否进行来料加工贸易?是不是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找个有来料加工资格的外贸公司作为第三方来完成该贸易?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办理流程及要求您可以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6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了解;
2、俄方境内企业不需要在中国境内办手续;
3、中国的生产加工企业如果没有进出口权,应当由具有资质的贸易公司作为经营单位与外方签订加工贸易合同,办理加工贸易手册。但加工生产企业需要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以上答复供参考,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