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7734]
问题标题:加工貿易企業外租倉庫問題
问题内容:尊敬的關員,您好!我司是一外商獨資企業,因現有倉庫太小,不能滿足需求,想另外再租一間倉庫儲存保稅進口的物料和用保稅物料生產的制成品。請問海關有此項業務嗎?如有的話,審批流程怎樣?需提交些什麼資料?感謝你們在百忙之中閱讀我的提問,盼復!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你好,企业增资扩容(不包括跨直属关区及跨隶属关区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即在原备案厂区之外新设厂房、车间、仓库的,应向主管海关合同备案部门申请办理报备手续。
企业申请报备需提供以下单证:
(一)企业申请报告(附新设厂房、车间、仓库的设备清单,总厂及新设厂房、车间、仓库的地图);
(二)《审核作业表》;
(三)购买或租赁厂房(土地)凭证;
(四)增资扩容后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必须注明扩容的厂房、车间、仓库的地址、面积及营业执照或商务主管部门批件的文号;报备后海关加注“已报备”并盖单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