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电子手册核销问题
问题编号:[107250]
问题标题:电子手册核销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关员,你好!海关普及采用加工贸易电子手册,我司现在进口料件合同出现两种币种(如美元和欧元),但是手册表头进口金额只能体现一种币种,因此需要换算成一种币种(如美元)。请问我司手册备案日换算的汇率可以按当天汇率换算成美元?因为实际报关时是按合同签订的不同币种向海关申报,但是手册核销时又需要统一换算成美元向海关申报,请问我司按哪天的汇率换算而不会导致海关系统退单?听说是按报关单申报之日的上个月第3个星期周三汇率换算,是否属实??盼复,谢谢!不甚感激!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16条规定:“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对外公布。”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