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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关于出口报关贸易方式的问题咨询

问题编号:[106124]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报关贸易方式的问题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有一批以一般贸易方式征税进口的打印机碳粉盒,主要用于我司生产的打印机打印效果的测试。现有某一款我司与海外总部同时生产的打印机,为测试两地生产的打印机的打印效果,需使用同样的碳粉盒。 因此,请问对于该种我司以一般贸易进口的碳粉盒,在我司先行打印测试后(碳粉盒内仍装有碳粉,可继续使用),再送付海外时(测试完毕后不再进境),应该以什么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请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如果属于有偿提供(发生买卖,所有权转移),且双方签订买卖交易合同的,建议按照“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如果属于无偿提供的(免费提供,不需要对方支付任何费用),要根据实际性质判断其具体适用的贸易方式,详情可咨询以下电话:8161255或816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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