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有关来料加工工艺损耗的规定

青岛海关:有关来料加工工艺损耗的规定

问题编号:[102062]

问题标题:有关来料加工工艺损耗的规定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是来料加工企业,经过加工后产生的工艺损耗(确实在海关规定损耗内)我司一直保存(这部分物品确实不能再次利用),现在因为我司保管范围有限,我司想请问海关,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可以自行烧毁吗,或者是有什么法规规定,请告知.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相关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


上一篇:铝板带切边机组各组成设备分别归类免税条件问题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