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2072]
问题标题:问题一、铝板带切边机组各组成设备分别归类免税条件问题
问题内容:我公司为一家内资公司,2009年拟进口一条铝板带切边机组(功能机组),按照海关商品归类原则各组成设备应分别归类,此切边机组技术规格优于《内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列明商品的技术规格(即整条生产线符合免税条件),请问如果分别归类的各组成设备中的1-2部分设备属于《内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列明商品,此部分设备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条件?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如果你公司进口的“铝板带切边机组”在《内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中有列明且优于目录指标,则进口组成设备中的1-2部分设备,亦可免税。具体请向企业主管地海关减免税部门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