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报关发票金额与减免税证的金额不符
问题编号:[101767]
问题标题:单据不符
问题内容:由于企业报关员的疏忽大意,未认真审核有关单据,向海关申报一票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将供应商错误的单据递交海关.现场发现报关发票金额与减免税证的金额不符.(正确与错误相差9倍,如正确应为100万港币,而疏忽的错误显示为1000万港币),由于单据不符,企业着急生产,随即向海关申请缴纳保证金提货.?(减免税证是2008年11月份办理拿到,听说现需补缴纳进口环节的税费)现在我想了解企业的后续手续应如何办理,海关会对企业及报关员会有什么样的处罚;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你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的有关规定,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报关员应予以记10分。若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020-3892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