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原产地马来西亚2009年进口税率
问题编号:[103681]
问题标题:原产地马来西亚2009年进口税率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我司有一款用于在地面上手推滚动的测距胶轮,其税则号可归入9015800090,而这个税则号的进口商品原产地是马来西亚,进口是否能享受东盟协定税率呢? 2009年具体税率又是多少呢?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 您所咨询的原产自马来西亚的税则号列90158000项下商品属于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商品,该商品2009年度的协定关税税率为0%。如果申报进口该商品适用协定税率,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提交Form E原产地证书等单证并符合直航运输规则。建议对2009年各类商品税率等问题可查询《海关总署关于实施〈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8〕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