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报关员资格核准及注册登记。
2、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的设立审批。
3、免税商店的设立审批。
4、(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5、(货物)暂时进出口的审批。
6、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以及放弃的核准。
7、免验审批。
8、报关时的改单、撤单。
9、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内运输的审批。
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如下:
10、派员监管保税工厂的资格审批。 北京报关员考试
11、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的核准。
12、获准入境定居旅客的安家物品审批。
13、长江驳运船舶转运监管进出口货物的审批。
14、小型船舶往来港澳进行货物运输的备案。
15、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的核准。
16、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的注册。
17、外国驻华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的审批。
18、进境货物直接退运的核准。
19、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