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69年颁布并又多次修订的“进出口管制法”
* 海关进出口管制官员的职责;
* 进出口监管货物的申请、费用、变更、延期和许可证的取消等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 监管人员询问和检查各种进出口文件的权利及对违规者的惩罚权利;
* 需要进口许可证的产品类别;
* 不需要进口许可证的商品;
(2)、对斯里兰卡进出口商保护法
对违反合同的外商列黑名单,不发放与其做生意的许可证,直
至该外商用行动证明对所违规行为予以纠正,方可恢复对斯贸易; 除
上述外,斯里兰卡政府还正在进行4个法的制订,它们是:
消费者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保护措施法
估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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