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引发了对改革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随之日益高涨。人民币要想成为世界性货币,首先应争取被用于国际结算。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对外经济交往进一步扩大和人民币的稳定,周边国家和地区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日渐提高,香港地区已开办了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边境贸易中通过互开账户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正在发展。
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本质上是本币用于国际结算。本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即本币在国际贸易中执行计价和结算的货币职能,是指在居民与非居民进行国际贸易(包括商品与服务两个方面,大致相当于国际收支经常项目)时,进出口合同以本国货币计价;居民向非居民可以用本币支付,并且允许非居民持有本国货币存款账户以便进行国际结算。因此,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即允许进出口企业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以便进行国际结算。
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加快推近人民币用于区域性国际结算的试点工作,迈开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