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没少跟你们一个姓金的经理联系,但他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一名客商匆匆从广州赶到义乌向一家外贸公司“讨说法”。
▲图片来自网络几个月前,他一个朋友通过某电商平台,向这家外贸公司订购了一批五金工具,虽然支付了10多万元货款,但一直都没收到货。事关公司诚信,外贸公司马上与这名客商所说的金某联系,但对方却拒绝回公司处理。“金某已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主要负责公司电商平台的业务。”外贸公司负责人通过查询发现,金某让财务人员转账的基本都是几个相同的账户,存在很大的问题。当他再次联系金某时,却发现对方已“失联”。
▲民警展开调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公司报警后,马上展开调查。侦查发现,金某35岁,是台州天台人,在进入外贸公司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公司虚报收款账号、私自收取客户货款等方式,挪用公司资金48.6万余元。“由于金某全权负责公司某电商平台的业务,只要他说要支付货款,财务人员就会把钱汇入他提供的账户,我们平时也不怎么去管。”外贸公司负责人连连后悔地说道。随后,金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义乌警方上网通缉。
8月11日,警方通过不懈侦查,在宁波某高校建筑工地发现金某线索,成功将其抓获。“工作了大约半年,我就发现了这家公司的管理漏洞。不需要老总签字,我就可以让财务人员随便转账。”落网时,金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而挪用公司的48.6万余元均已被他用于归还赌债及挥霍。原来,金某在进入外贸公司工作前,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大量外债,妻子也跟他离了婚。发现公司转账不需要老板签字审批后,金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利用自己负责公司某电商平台业务的便利,多次让财务人员将“货款”转入自己或朋友的账户,不到一年时间就挪用公司资金48.6万余元。目前,金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警 方 提 醒通过虚报、伪造等形式将企业财产挪归个人使用的方式较为隐蔽,一些中小企业甚至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企业负责人很难发现。等到发现时,涉事员工一般已辞职或逃匿,为时已晚。
部分民营企业往往由一人或少数人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较大,致使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民警提醒广大企业负责人,
及时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稽核、收支审批等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违法犯罪的空间,以案为鉴,堵塞漏洞,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