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服务合同是双方对委托配送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在现阶段我国的配送合同订立往往需要配送经营人首先要约,向客户提出配送服务的整体方案,指明配送业务对客户产生的利益和配送实施的方法,以便客户选择接受配送服务并订立合同。
配送服务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可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同样的,配送服务合同也可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为非要式合同。但由于配送时间延续较长,配送服务所涉及的计划管理性强;非及时性配送所产生的后果可大可小,甚至会发生如生产线停工,客户流失等重大损失;配送服务过程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如交通事故等,为了便于双方履行合同、利用合同解决争议,采用完整的书面合同最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