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一种,是指与所有权保留这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详言之,就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受人虽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之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但诚需注意的是,此处的u201c条件u201d与民法意义上的u201d条件u201c 有所不同,这里的条件宜解读为u201d负担u201c,类似法条,参见《合同法》 第93条第2款规定:u201c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u201d与此类似者,尚有《合同法》第160条、《民法通则》 第111条、《 民通意见》第6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5条第一款第(二)项等,亦可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