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出口通关制度适用于除能够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因此.下列货物适用一般进出口通关制度:
1)一般贸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寄售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
3)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4)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5)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6)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7)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8)租赁进出口货物。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适用海关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即在进出境环节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按进口完税价格一次性或按租金分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后,海关对货物一次性进行进出口贸易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