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2459]
问题标题:关于无代价抵偿进出口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 我司现有一批进口的原材料因有品质问题,需要和供应商进行换货。把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出口出去,再进口同等数量的原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三章 特殊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第一节 无代价抵偿货物中 并未提到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出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手续,麻烦您解释下,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请参阅本网站-办事指南-特殊贸易通关-无代价抵偿。
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需提供
1、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因原进口货物短少而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的,不需要提交);
3、原进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正本或者《征免税证明》;
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5、海关认为必要时,企业还需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6、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