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对跨境电子商务热忱,有志于促进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并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法人、机构组织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社会活动家个人等。会员入会遵循自愿原则。
(一)跨境电子商务类企业。包括第三方交易平台企业、自建平台销售和依托第三方平台销售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网络支付、技术服务、代运营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二)传统企业。包括传统外贸企业、传统生产企业和法律咨询、金融投融资、媒体服务、培训机构等传统服务企业,以及关注跨境电子商务、有志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各类传统企业。
(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集聚区。
(四)相关行业协会。
(五)大专院校、研究学者、行业专家等研究单位和个人。
(六)其他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