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审核申请单位提供注册登记所需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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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预录中心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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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持预录好的单据提交海关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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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行2级审批
以上流程,在企业申请符合海关规定,提供的单证完整有效,表格填写无误的情况下,需
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1.内资企业需提供的单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贸委审批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2.外资企业需提供的单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贸委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注册海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形式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
3、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注册地海关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受理回执,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手续。
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27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127号)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的同时办理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