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1759]
问题标题:2002年以前企业不能办理免税证明
问题内容:近期到海关办理设备的免税手续,听说2002年以前成立的企业,无论是否还有额度,都不能办理免税证明了。不知有没有这方面的文件?另外,海关给予企业免税的执行年限一般是多少年?是否超过一定的执行年限后,就不能办理免税了?多谢不吝指教!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告2007年第35号规定:2002年4月1日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其项目单位须于2007年12月31日前持项目确认书或其他相关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向海关申请办理项目项下进口自用设备的减免税审批手续。逾期,海关不再受理上述减免税备案和审批申请。关于免税的执行年限:一是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确定的执行期限执行;二是鼓励项目的执行期限按照《项目确认书》上的执行年限确定。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项目,不能办理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