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 欧共体就美u201c337条款u201d违背 关贸总协定第3条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要求与美国进行磋商。磋商失败后, 关贸总协定于1988年1月设立专家组。1989年11月,关贸总协定通过专家组报告认定u201c337条款u201d违背了美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给予进口产品国民待遇的义务。美国在1995年 乌拉圭回合协议法中再次对u201c337条款u201d进行了修订,以使其符合 世贸组织规则。但欧共体仍然认为修改后的u201c337条款u201d并未消除1989年专家组报告中认定的主要不符点而且进一步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000年1月,欧共体再次要求与美国就u201c337条款u201d进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