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u201c337条款u201d是 美国《1930年 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现被 汇编在《美国 法典》第19编1337节。u201c337条款u201d的前身是《1922年关税法》的316条款,后经修改的《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而得名。自此以后,美国历次贸易立法不断对该条款加以修正与发展。对确定现行u201c337条款u201d的实体 架构与 程序运作影响最大的是:《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on Act)和《1995年乌拉圭回合协议法》(Uruguay Round Agreement Act)对美国法典第28编的修订。该条款成为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