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经贸局的主要职能是:(一)监测、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n(二)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区重点骨干企业。受委托制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和有关政策,经审批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n(三)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n(四)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研究提出招商引资项目,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研究提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
n(五)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
n(六)指导和管理对外贸易工作,归口管理对外劳务合作、承包工程;负责审核在境外设立经贸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审批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稽核,归口管理境内对外经贸洽谈会、展销会,负责外商邀请工作。
n(七)负责指导全区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编制全区重点产品创优规划,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n(八)研究和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编制商贸流通规划,组织和指导协调各项市场的整治活动,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重要物资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
n(九)负责本区域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n(十)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区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建设、指导;组织制订行业规划和行业规章草案。
n(十一)负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组织起草本区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n(十二)负责二轻企业合作联社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联社投资兴办企业管理及资金运作监督。
n(十三)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负责本区域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管理散装水泥办公室。
n(十四)负责全区电力工业行政管理,参与全区能源、原材料等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推广清洁生产。负责本区域医药行业管理,指导组织实施生化制药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n(十五)负责经贸系统的人武工作。
n(十六)负责经贸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n(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