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中央部委来文来电。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和省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省政府领导服务。
(十二)办理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