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规模最大、启动最早的保税区,集自由贸易、出口加工、物流仓储及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多种经济功能于一体,外高桥保税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已开发运作区域8.5平方公里。
截止2003年末,保税区累计批准投资项目7054个,吸引投资总额86.81亿美元,投资者来自世界75个国家和地区。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中已有99家进驻保税区。保税区投资企业共与世界上12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进出口贸易往来。
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保税区的行政事务及社会发展。
二〇〇三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在市委市府、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和新区的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u201c服务年、创新年u201d的主题,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坚持先行先试,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保税区综合竞争能力,优化综合投资环境,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深化功能开发,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现代物流三大功能的开发拓展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使保税区的综合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持续的增长态势,主要经济指标的年均增幅保持在20%以上,保税区已成为推进全市和浦东新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〇〇三年,保税区共实现:增加值323.18亿元;销售(经营)收入2268.06亿元;工业总产值414.45亿元;进出口货物总值209.28亿美元,其中出口48.52亿美元;各类税收收入总额225.12亿元;新增投资企业1053家,吸引投资总额13.60亿美元;港口吞吐量1627.2万吨;集装箱货物吞吐量202.7万标箱。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设有隔离设施的实行特殊管理的经济区域,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出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验许可证件,免予常规的海关监管手续(国家禁止进出口和特殊规定的货物除外)。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上海市人大制定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等法规,统一管理保税区的行政事务。海关依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实施业务监管。
吸取国外类似区域先进的发展理念,根据上海经济与地理的实际情况,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精心规划,发展成为集国际贸易、先进制造、现代物流及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多种经济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还是上海市最重要的现代物流产业基地之一、上海市最重要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基地和上海市微电子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08年12月底,保税区累计批准来自94个国家和地区的10242个项目,其中,世界500强企业中有111家入驻保税区。累计吸引投资总额160.6亿美元,合同外资74.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0.3亿美元。区内企业从业人数达19万,其中外籍工作人员9200余人,
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