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4958]
问题标题:日本邮寄奶粉到上海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日本工作,给国内的孩子邮了一箱奶粉到上海,查询6月1日已经到了上海海关,但是现在还没有收到。最近听说日本口蹄疫海关不让日本奶粉入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邮寄时并不知道海关有这个通告,而且奶粉生产日期是发生口蹄疫之前的,不知是否可以通融一下。听说一旦被查日本奶粉作为退回或销毁处理,如果海关做出这种决定,会给收货人通知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按照海关现行监管规定,个人物品从非港澳地区快递或邮寄进出境每次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且数量在自用合理范围内。由现场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情况核定。超过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海关将按章征税或予以退运。近日因日本一些地区发生口蹄疫情,有关日本产奶粉的进口检验检疫情况,请咨询检验检疫部门。